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对警说“你好臭”被法办…描述汗臭不礼貌非侮辱 无罪确定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07-05 07:00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受托处理债务,闹进台北市警内湖分局文德派出所,陈在值班台咆哮遭驱离,却
对郭姓警员说“你好臭喔”;陈遭警压制,他咒骂三字经,被依侮辱公务员罪起诉。士林
地院认为员警汗流浃背,发出刺鼻汗臭味属情理之常,“你好臭”只是在描述不好闻的味
道,不算谩骂或轻蔑郭人格,判陈无罪,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确定。
郭姓警员说,2023年7月11日处理黄姓报案人与陈姓男子(29岁)等人的债务纠纷,现场
双方仅口角,后来黄先离开、搭出租车到派出所报案,讵料陈尾随而至,并在值班台叫嚣
。警方制止并斥喝离去,陈继续咆哮、推挤员警,还对着郭说“你好臭”,郭觉得受辱,
依妨害公务罪逮捕陈,期间陈又骂三字经。
陈姓男子说,因为警察讲话很大声,他因此也“大声回去”,有几名员警用手推他的胸口
,他想看员警编号,这时一名警员一直靠近他,他请对方“不要靠近我”,因为那名警员
身上的汗臭味很重。
士林地院认为案发时是7月中午,又是大热天,陈和多位警员在文德派出所前争执,既是
烈日炙烤,众人又是大声嘶吼、情绪激动,汗流浃背、满身大汗,甚至因此散发出刺鼻汗
臭味很正常,陈口出“你好臭”充其量只是描述警察散发出不好闻的味道、非常不礼貌,
这是在抒发自己的感受,不是嘲弄。
另外,郭姓警员证称压制时,陈疑似有骂三字经,但密录器声音不清楚,郭究竟有无听到
陈对执行逮捕的员警辱骂三字经有疑义,士院不排除是“误听”。因检方举证无法说服法
官,士院判陈无罪。
检方上诉,高院认为“相骂无好话”,不能仅因言行不够文雅、高尚,就认定有公然侮辱
犯意,就算陈有说“你好臭”,也难以构成刑法公然侮辱罪。高院认为检方未提出新事证
,只是争执一审的证据取舍与心证裁量,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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