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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阿婆骑电动四轮车撞伤人后“走了”受伤妇求偿45万落空
联合报/ 记者张议晨/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阿莲区周姓妇人过马路时,被一名骑乘电动四轮车的阿婆撞上,周女倒地后送医,脚
踝受伤胸部肋骨还有压迫性骨折,阿婆被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周女也对阿婆求偿45万元
赔偿,不过案件刚移审法院,阿婆就辞世,刑事部分判决不受理,周女求偿也被驳回。
判决指出,周女去年9月29日上午8时许,行走在阿莲区第一市场附近路口时,正巧被一名
慢速骑乘医疗用电动四轮车的阿婆撞上。
周女因脚踝受伤倒地,虽脚步仅受擦挫伤,但就医后发现第十二胸椎楔状压迫性骨折,气
得对阿婆提告伤害。
检方调查后,认为阿婆骑乘的电动四轮车依法应视同行人,应在人行道或靠边行走,但阿
婆却贸然穿越路口,撞上前方的周女,认定阿婆有过失,侦结依过失伤害罪嫌将她起诉。
阿婆被起诉后,周女另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自己所受伤害,合计像阿婆提告索赔45
万元,不过阿婆起诉移审法院不久,今年6月9日就因故辞世,刑事部分最后判决不受理,
因此周女民事求偿也被判决驳回,无法获得想要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