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尾随美女回住处盯梢企图硬上 恶狼判赔98万
4.完整新闻内文:
从事货运工作的男子吴治良,去年6月凌晨见女子小玉(化名)见面貌姣好,尾随她回顶
楼租屋处,再以盯梢、守候方式确认小玉作息,几天后竟闯入顶楼晒衣间埋伏,等被害者
现身,随即伸出狼爪企图硬上未遂,本案刑事部分,一审法院去年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
遂罪,判处吴男5年徒刑确定,被害者另提诉求偿,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吴男赔偿98万元
。
检警调查,去年6月6日凌晨4时许,吴男尾随小玉回到新北市新庄区某公寓顶楼租屋处门
前,因被害者察觉遭人跟踪而将大门上锁,吴男竟敲门要求小玉开门未果,悻悻然离去。
没想到,吴男仍不罢手,隔日凌晨4时许,再以盯梢、守候方式接近小玉租屋处,确认小
玉日常作息后,于6月8日凌晨4时许,预先躲入小玉租屋处顶楼阳台晒衣间,等小玉返家
,随即自晒衣间冲出,将她拉进晒衣间,并将她压制在地、跨坐身上,要求发生性行为。
检警调查,被害者不断反抗及拒绝,吴男仍以拳头殴打、并勒住小玉颈部,想逼迫就范,
随后强行将被害者内衣及上衣脱掉,抚摸胸部,甚至隔着衣物抚摸下体,因被害者持续反
抗尖叫,管理该租屋处的房仲发现后报警处理,警方获报赶抵,当场逮捕吴男。
刑事部分,一审法院去年11月间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吴男5年确定;被害者
另提民事求偿,主张吴男所为导致她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伤害,要求赔偿396万余元;法
官审理后判决吴男赔偿被害者医疗费、不能工作损失、精神慰抚金合计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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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恶烂台男,不过至少有判五年,未遂这样感觉算判的重了?
不过民事也才判九十八万而已
尾随租屋处 躲避埋伏 难怪大家都要住有管理员的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