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辗毙浪猫被告知还加速驶离 宜兰首例路杀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4-07-04 10:38:20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王峻祺
3.完整新闻标题:
辗毙浪猫被告知还加速驶离 宜兰首例路杀动物开罚
4.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县林姓驾驶3月22日驾车行经宜兰市津梅路,当场辗毙流浪猫,被路人拦下告知后,竟
留假电话执意离开,随即加速逃离,众人气不过蒐集事证检举到宜兰县动植物防疫所,要替
枉死浪猫申冤;历经3个月程序,动防所依违反法动保法处1.5万元罚缓,另须参与3小时动
保讲习课程,成为宜兰县路杀动物开罚首例!
检举人游小姐热心提供监视器画面,事发当晚躺在巷子旁的大橘白浪猫,被林女驾驶自小客
车辗过,身体跟着右侧前后车轮翻转多圈后不断抽搐,模样痛苦,不到几秒钟断气,过程林
女未停车查看,回程准备开出巷子时,被路人拦下告知。
游小姐说,原以为林女不知情,未料仅开车窗并强硬说道“现在是要我赔钱吗?你们为什么
要放你家的猫在外面跑”?被要求负责后,还留假电话却遭识破,随即踩油门加速驶离,更
差点撞到为保护猫尸的旁人。
“不能姑息冷血的态度!”她说,在路上生存的浪猫或浪犬,本来就有发生受伤风险,驾驶
若没看到或来不及减速时有所闻,一般当被告知撞到动物,通常一句“不好意思,我没看到
,不知道怎么处理”,绝对无人会过度责怪,但林女冷血态度实在让人吃惊,社区民众才会
协助做证举发。
游小姐说,举证过程一波三折,跑了15趟公部门跟2次医院,终于换来迟来的正义,这不是
为了争一口气,而是要帮浪猫讨公道,并感谢县议员林岳贤的协助,同时为保留物证,更心
疼浪猫在动防所冰存约3个月,直到前日才接出火化,希望借由惩戒让肇事者改变开车习惯
及应尊重任何生命,减少不幸再度发生。
林岳贤说,大家都希望每条生命能被尊重,肯定县府农业处及动防所努力,善尽调查责任,
最终给予路杀动物行为行政处分,除是宜兰首例,也是县内动保历程的大跃进,值得嘉许。
宜兰县动植物防疫所长陈祖健说,有关路杀动物处分,考量层面较广,外县市虽有处分案例
,但宜兰确实是首例,审酌过程严谨,除考量行为人涉犯动保法过失伤害致动物死亡外,也
参酌行为后的态度,处分前有通知行为人到场说明,经通盘审议所有证据后,依违法动保法
第6条,处1.5万元罚缓,并令受处分人接受动保讲习3小时课程。
动防所补充,路杀动物开罚原则,主要端看事发当下行为人是否涉及过失或故意,及行为后
处理方式,民众若不小心辗伤动物,第一时间务必停车查看,并通知包括动防所或警方等相
关单位,浪犬、猫及野生动物通报动防所,有饲主动物则应通知饲主,协助将其送医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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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25497
6.备注:
不管是犬猫或老鼠松鼠等动物
只要撞到就报警处理以免受罚
既然法律这样规定
路上看到死伤动物
叫报警以肇事逃逸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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