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之铭言:
: 刚刚要从国泰的零钱ATM跨行存款存到台湾银行的帐户
: 已经放了三万多元的钞票+硬币,结果最后全部退回来
: 吐明细出来说“超过限额,请洽存入帐户银行询问”
: 只好先把零钱都存进去,剩下的钞票再去台银的ATM存
: 之前从国泰ATM一次存五万多元到邮局都没问题
: 明明一样要打提款卡密码 可以证明是本人存款
: 怎么台湾银行要设跨行提款的上限 而且本行ATM还没限制
: 是不是在扰民阿 干五八卦
说“扰民”似乎不至于吧...
毕竟只看提款的话,理论上还算是贴心的设定,主要是为了避免盗提的问题(不论是内鬼
或是外来影响),造成存款户权益受损的情况。
但如果说存款也有上限的话,感觉上要从其他层面说事了
以路线(流向)图举例:
银行甲 ←──→ 银行乙 ←──→ 银行丙
↑ ↑
└─────────────────┘
如果银行甲从银行乙的客户手上收到存款
以会计、簿记的角度来说,是必须先记录为负债(以对应收到的现金资产),待转移至银
行乙了才能涂销
至于银行乙与银行丙、银行甲与银行丙的关系,也是相同的道理。
因此从银行的角度思考,为了减少这类来往上的困扰
才会设定存款至其他银行的上限,不然在需要将收到的存款转移至其他银行时,恐怕无从
对帐...
只是奇怪的在于,这种处理不可能专业上办不到啊...
因此缘何而为此,只能自行揣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