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工作纪录未记载松山之乱 4员警缓起诉处分

楼主: eeth ( )   2024-07-02 11:13:27
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林长顺
3.完整新闻标题:工作纪录未记载松山之乱 4员警缓起诉处分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7/2 09:42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日电)北市松山分局中仑派出所110年间遭黑衣人闯入
闹事、砸坏电脑,外界称为“松山之乱”。监察院查出,当时执勤4名员警未将重大事
件记载在工作记录簿,函送侦办。北检今天将4人缓起诉处分。
民国110年4月16日凌晨,徐姓男子等10名黑衣人与时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教
官杨忠莅在街头发生口角,杨男冲回中仑所,徐男等黑衣人闯入;徐男不满找不到杨男
,涉嫌持铁椅砸向值班台上的电脑。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徐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
确定。
监察院认为,前松山警分局长林志诚,前中仑派出所长许书桓、前副所长颜敏森
、前巡佐傅荣光4人有违失,弹劾4人,并移送惩戒法院。台北市政府也将杨忠莅移送惩
戒。惩戒法院判决林志诚降2级改叙,其余4官警分别被判降1级、降2级改叙确定。
监察院查出,当时值班的颜敏森意图息事隐瞒此事件,指示值班及备勤员警简单
处理,萧姓、陈姓、杨姓员警在更换勤务前,分别登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应勤簿册电子
化管理系统,在“员警工作纪录簿”点选“无异常”等内容,再由颜男登入批核,涉
伪造文书。监察院函送北检侦办。
颜、萧、陈、杨在侦查中均坦承不讳,检察官考量4人戮力维护机关安全,于短时
间内排除紧急危害,未造成机关驻地进一步的风险,且4人均无前案纪录,自白犯罪且
有悔意,将4人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颜男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
库支付新台币5万元,其余3人各支付3万元。(编辑:李亨山)1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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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历史课本里面有很多XX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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