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0121 (爱玉冰™)
2024-06-30 18:40:41食安法第4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6万元以上两亿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八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经命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
二、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或第十六条规定。
三、经主管机关依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命其回收、销毁而不遵行。
四、违反中央主管机关依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所为禁止其制造、贩卖、输入或输出之公告。
60,000~200,000,000元
有其他法条的罚缓范围
有比食安法这条还大吗?
另外蛮好奇的
真有业者被罚过两亿吗?
几年前的食安风暴
都说是风暴了 好像还没罚到两亿过?
连风暴都罚不到两亿 那要什么层级的 才有机率罚到两亿?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