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用“国家机密保护法”处理核废如何?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06-29 15:19:35
反正林宅血案之类的, 都可以国家机密保护法 把关键部分保密了,
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法律,
来解决核废?
大前提: 台湾核废, 除了海抛, 没有其他方法。
小前提: 不要有人被追究责任。
方法: 国家机密保护法
1. 把乾式储存所位置, 列为最高机密。
2. 位置, 设在国家公园内, 如南方四岛。
3. 西吉屿虽然只有海拔23公尺, 不符国际要求,
但公务员可以装傻.
(任何国赔,都以证明公务员不傻为要件)
4. 几年后, 政务官早换过一轮, 决策高阶文官也退休了,
接手的人可以回: 不是我干的!
5. 再几年后因盐、水成功造成容器破损、
又因为高辐射无法再做任何处理、包装、运送,
所以就可以不处理、达成自然海抛。
和日本的福岛废水相同策略。
也就是说, 把现有的废燃料棒全放那边、把储水池空出来,
就可以再战40年,
40年后再说! 届时搞不好可以放菲律宾外海的小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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