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规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楼主: nobrothers (无爪)   2024-06-27 17:03:21
当必须符合法规取得同意时
理应要取得后再进行动作
这是保护彼此的一种做法
事后补做都是自找麻烦或找人麻烦
因为没取得同意登记办不过
市政府国税局在此也无能为力
公家单位执法上没有什么问题
除非店家要未办登记营业硬来
这又有后续牵扯的许多法规罚锾
当然要躲躲看市府规定的方法也是有
不过在此也不推荐
迟早还是要被抓去补的
而若是店家有帮忙付钱修理二楼阳台
来交换取得同意的问题呢?
倘若真的有的话,倘若
又没有履行同意的义务
这是有诈欺背信的嫌疑
就算有人质疑是里长沟通过程有落差
白白帮忙修缮这种事情就显然说不过了
说这要白纸黑字吗?
还可能真的不用
(当然要是最好啦)
毕竟这出现了一种单方付出的行为
显然要被认定是有对价的约定是可以的
当然要能被刑事是有点复杂
不过若有民事的话
返还款项理应是可以做到的
于是
若店家真的有帮忙出钱修缮
那就是二楼的问题
若店家没有付,也没这个约定
其实二楼的做法也不是错误
是店家事情处理跳过步骤造成的损失
另外要说的是房东
在这不是打房或是又要骂房东这身分
而是想知道一种角色的道义有没有做到
不清楚房东在此扮演什么角色
不过按照目前新闻可见
就是租出去收钱
然后就......没有然后?
当然后续报导会不会补足这个部分
就再看下去吧
租房绝对绝对会去问店家要做什么行业
没听过没问的状况.........
然后知道了以后
也要评估这行业在这个地点是否可行
而这种公寓住商混合的建筑
要知道邻居的组成是什么
有没有需要提醒租客的事项
虽然本身很穷没有这机会当房东
不过见到的一些长辈是会这样子做的
例如一楼就是不租给吃的
或者租房间会订立十点过后不准打麻将
不准大吵不然就解约之类的
然后在店家开业卡关发生的时候
房东有没有试着协调?
当然要说房东没必要也是对的
但房东有没有道义的展现就在这里
每个月房租都照收没有少
店家装潢都花了几百万
这时干等还要付房租
一般房东应该会试着帮忙沟通
或者先减少房租
但还是老话一句
房东没有必要
但有时社会就是因为这样
只问功名和利益
变得法不法,情无情
有法有情才是好的社会风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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