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党政人士:总统不得拒公布法律但惯例可提

楼主: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24-06-23 16:57:53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 叶素萍
3.完整新闻标题: 党政人士:总统不得拒公布法律但惯例可提醒排除违宪
4.完整新闻内文:
党政人士:总统不得拒公布法律但惯例可提醒排除违宪
2024/6/23 13:25(6/23 15:53 更新)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3日电)
部分人士建议总统赖清德应拒绝签署公布国会职权修法,
但党政人士说,总统负有公布法律忠诚义务而非权力,
认定法律有无违宪是专属司法院大法官权限而非总统;
总统不公布法律将使该法案处于不明状态,破坏权力分立,
据此三条件总统难有不签的空间。
部分人士认为,既然国会职权修法是恶法,建议赖总统应拒绝签署公布法律。
不过,党政人士今天说,依宪法规定,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
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之。自文义及学者见解认为,这是总统义务而非权力。
若总统对法律案有违宪疑义时,仅得依照宪法规定,由行政院移请立法院覆议,
总统不得以任何政治上或法律上理由拒绝公布立法院已经三读通过的法律。
党政人士说,法律有无违反牴触宪法,审理权专属于宪法法庭,总统并无违宪审查权,
不能因个人认为法律违宪而拒绝公布,但为善尽总统宪法守护者角色,过去宪政惯例,
得于公布时附带批示,以提醒或建议行政及立法机关依循相关法定机制排除违宪情形。
党政人士表示,总统不公布法律将使该法案处于不明状态,破坏权力分立;
立法院已三读通过的法律案,总统如拒不公布,一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
结果将形同法律未生效力,再者,未公布的法律案,大法官也无法受理审查有无违宪,
将造成宪政僵局,破坏权力分立及制衡原则。
(编辑:苏志宗)11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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