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东岸商场争议宣判 大日向市府要求给付5000万败诉
2024-06-21 18:59
联合报/ 记者游明煌/基隆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46616
基隆市东岸商场重新招商案引发争议,市府和原厂商大日公司、协力厂商主富NET公司对簿
公堂,多起官司审理中。其中大日诉请市府给付增建2至4楼费用5000万元,基隆地方法院今
天宣判,驳回大日公司请求。
基隆前市长林右昌任内用OT案(营运、移转)依促参法招商,2016年起负责营运东岸立体停
车场5年。当时建物为地上1层、地下4层。1楼的顶楼为广场,大日得标后负责经营地下停车
场,后来引进NET经营1楼空间,后来又增建2至4楼。
契约快届满时,大日依契约优先续约,从2021年起营运3年。基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时,微
风集团出线。NET主张独自出资兴建2至4建物,拥有产权,质疑市府今年2月1日凌晨强行点
交2至4楼资产违法,诉法基隆地院确认所有权。
法官认为,大日提出两造间之委托营运契约内容,均未有市府委由大日改建东岸停车场、兴
建增建物,并由市府负担必要费用之约定;大日与主富公司签立的租赁契约及协议书,均为
大日与主富公司,关于东岸停车场租赁关系及增建物工程费用分担的约定,与市府全然无涉
。
大日提出的基隆市政府建筑执照存根查询系统查询资料中的拆除执照、建筑执照,只能证明
主富公司确以市府名义申请执照,无从推认增建改建及费用负担。
法官依会议纪录及市府提出的变更营运计画书,认为大日于105年委托营运契约期间,原申
请改建东岸停车场1楼并拆除2楼原建物后增建商场,是经两造合意“提升开发规模”,大日
提出规画增建2楼至4楼商场的计画书,并因此约定由大日出资改建东岸停车场1楼及兴建2楼
至4楼争增建物。
法官说,后来增建物完成后辟为商场,由市府取得所有权,且纳入105年委托营运契约之范
围,而仍交由大日营运,后续约时,亦列入110年委托营运契约的委托营运资产,主富公司
才以市府名义申请拆除执照及建造执照。
心得:
有时候觉得台湾很多事情都很有趣
看起来就是大日想巴结所以说他可以加盖2-4楼
然后政府不用出钱 算你的
结果后面续不了约了 才跑出来说 欸加盖的你要出钱
这种东西合约拿出来就打死了
市府从来没说增建的东西要出钱
等于二房东和租客自己改建自己自high
盖完了跟房东说改建的东西是自己的
而且房东还要出改建费
这官司是怎么觉得有可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