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龚重安、王景玉能逃离死刑是因为?

楼主: butmyass (洒利与爵克)   2024-06-22 10:53:27
两个都是残暴、无预警的杀小孩,
一个2015年8岁女童、一个2016年3岁女童惨死刀下,
两个歹徒都被判无期徒刑,
可以自在呼吸、运动、睡觉、吃饭,
可以学习才艺或佛法,怡情悦性,颐养天年。
免死的主因是受到两公约的国内法化的保护吗?
尤其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六条
一 人人皆有天赋之生存权。此种权利应受法律保障。
任何人之生命不得无理剥夺。
二 凡未废除死刑之国家,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
且依照犯罪时有效并与本公约规定及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不牴触之法律,
不得科处死刑。死刑非依管辖法院终局判决,不得执行。
三 生命之剥夺构成残害人群罪时,本公约缔约国公认本条不得认为授权
任何缔约国以任何方式减免其依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规定所负之任何义务。
四 受死刑宣告者,有请求特赦或减刑之权。
一切判处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减刑。
五 未满十八岁之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怀胎妇女被判死刑,
不得执行其刑。
六 本公约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而延缓或阻止死刑之废除。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处遇或惩罚。非经本
人自愿同意,尤不得对任何人作医学或科学试验。
我们台湾是为了跟上联合国与世界的人权潮流,
增加各国对我们的友好认同吗?
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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