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黄国昌质问“哪条法律规定怀疑官员虚伪陈

楼主: Rainbow5566 ( )   2024-06-19 19:11:33
1.媒体来源:
上报
2.记者署名:
林士芬
3.完整新闻标题:
黄国昌质问“哪条法律规定怀疑官员虚伪陈述要判刑” 卓荣泰:主观认定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今天(19日)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行政院针对国会扩权法案所提的覆议案。民众
党立委黄国昌表示,行政院提出“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的覆议理由为假消
息,目前通过的法案并无此规定。行政院长卓荣泰则说,这是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怀疑
的基础是待证事项为“主观”认定的。
黄国昌在质询中表示,上一次政院提覆议是10年以前,这是非常严肃的宪政问题,他非常
遗憾行政院成为假讯息散播中心,其所提出的7大覆议理由中就有“怀疑官员虚伪陈述,
即可课以刑责”。他反问:“目前通过的法律,有哪一个怀疑公务员虚伪陈述就可以课予
刑责?”
对此,法务部长郑铭谦回应,立法院这次通过的《刑法》第五章之一藐视国会罪及141条
之1,质询和调查不一样,不是检察官或法官办案,其范围广泛且包罗万象。
黄国昌追问,这两条法规到底哪里有写到“怀疑就可以课以刑责”,检察官怀疑官员虚伪
陈述就可以起诉,或这是起诉的门槛吗?郑铭谦说明,没有犯罪嫌疑就要送未起诉。
然而,未等郑铭谦话说完,黄国昌再次打断说,法官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就会判刑责吗?检
察官会因为怀疑就起诉吗?法官会因为怀疑就判刑确定吗?行政院的图卡说怀疑虚伪陈述
就课以刑责。
卓荣泰表示,这明显就是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怀疑的基础是待证事项为“主观”认定的
,希望立法院重新审慎条文文字。郑铭谦也补充,该法案会造成很大的寒蝉效应,政务推
动有很大危害,对于官员来说,被追究、被调查、被侦办都是很大的危害。
对于卓荣泰、郑铭谦的回答,以及双方数度插嘴、打断质询,黄国昌感到不满,因此请韩
国瑜主持秩序。韩国瑜说明,全院委员会所有询答用即问即答方式进行,委员与官员共同
使用询答时间,委员询问完毕之后,由官员来答复,因此请委员跟官员彼此互相尊重,不
要有抢答的情况。
黄国昌也接着询问,美国规范依照行政院的标准,有无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此法的法律
构成要件与三读通过的刑法是一样的。再加上德国刑法也规定未经宣示的虚伪陈述需判刑
,跟我国又有哪里不一样?
郑铭谦说明,我们是五权宪法的国家,根据释字585号解释,我国国会的调查全是补充性
的权力,课处罚款;德国并没有质询需要入罪的,而且德国是三权分立,不是我们五权分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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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用膝盖认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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