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是会让
甚至我根本袂去坐博爱座
因为足麻烦
讲袂伸俥
若讲欲按怎解决
真简单
目前捷运会设博爱座
是因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第53条第3项 后段:
“未提供对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乘坐之博爱座”
问题是
既然是“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就无应该共“老弱妇孺”牵拖入来
因为“老弱妇孺”到底是啥?
少年人跛跤或者有心脏病敢算“弱”?
若老人佮这个少年人拢欲坐
啥人优先?
而且就算讲无欲让身障者先坐
敢有啥物处罚?
我是毋捌听过
啊这个法是咧立心酸的?
舞甲伤复杂矣
老人坐捷运佮人冲突的新闻
已经几摆矣?
欲彻底解决真简单
法律应该共“老弱妇孺”提掉
改做:
“未提供对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优先乘坐之身障座”
用“身障座”的名
就清清楚楚
有身障手册才会当先坐
人济的时阵
坐位就是资源
相争真正常
一定会抢
重点是
爱规定予清楚
予老百姓知影按怎做
莫舞甲遮复杂
法律座就法律座
莫创啥物道德座
莫去挑战人性造成冲突
立法院较紧去修法啦
共博爱座提掉换做身障座
而且无欲让位的
嘛爱增加处罚的法律
坐一下捷运尔
嘛会当舞遮济代志出来
真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