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监视器拍到猫咪踩坏车顶 饲主竟称妨害秘密不能当证据
自由
2024/06/19 00:18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1名猫咪饲主被陈姓邻居指控,未管好自家猫咪,让1只橘色猫跳
到陈家并踩坏轿车车顶,修理1万6千多元。陈男以监视器拍犯案猫咪当佐证;饲主则指陈男
拍到他家涉妨害秘密,不能当证据。台南地院认为陈男以平和方式拍到猫咪影像,非以违法
强制力为之,有民事证据能力,判饲主要赔修车费。
陈男指出,2023年11月1日晚间8点多与同年12月29日下午,饲主所养的1只橘色猫侵入他住
处2楼遮雨棚,再从2楼跳到停放在1楼的轿车车顶,车子遭橘猫两度跳到车顶、形成4处凹陷
,原厂估价板金修理费1万6千多元。
饲主反控,陈男提出从住处监视器拍到其住处内的猫只照片,证明陈拍到的猫是他住处的猫
只,但陈男拍到他的住家行为,已涉刑法妨害秘密罪,不得以此照片当作证据。且,陈男所
有轿车纵有受损,可当面沟通解决,陈男却把修车单以红笔标示、夹放在他家信箱,没有善
意沟通。
台南地院法官查指,陈男为取得证据,以平和方式(未涉强制力方式)从其住家高处拍摄饲
主屋内的猫只影像,未达可排除民事证据能力的程度,证据有效力。检视上述监视器影像,
比对陈男住处监视器拍到的猫只,与采证橘猫照片的相似度,认定跳到陈男轿车的猫只,是
饲主所饲养。
法官据此表示,饲主的猫只两次跳到邻居汽车车顶,导致车顶凹陷受损,依民法规定,判饲
主应给付1万6千多元修车费给陈姓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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