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诈骗中国男女 得手2千人民币 重损台湾国

楼主: ntupeap (打发上课时间不能没有我)   2024-06-19 12:32:30
诈骗中国男女 得手2千人民币 重损台湾国际形象 判刑5年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52098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男子萧嘉元筹组爱情诈骗集团,锁定中国民众,集团成立两个
月余犯案廿三次,仅骗得一次两千元人民币就被破获。虽集团犯罪所得低,但苗栗地方法
院训斥萧男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甚钜,依组织犯罪、诈欺取财等罪,判处他应执行五年徒刑

组爱情诈团 2个多月犯案23次
萧男于二○二一年九月间筹组诈骗集团,是“金主”之一,分别在苗栗、台中开设诈骗机
房,招募年轻男女加入,透过网络交友软件,寻找中国境内男女谈情说爱,再伺机诈财。
该集团两个多月犯案廿三次,仅从一男性被害人骗得人民币两千元,就被警方破获送办。
萧男辩称他没有提供资金,也没有参与诈骗行为,只是集团人员有欠他钱,彼此有借贷关
系,但法官不予采信。
法官:分工缜密 组织犯罪判刑
法官认为,萧男正值青壮之年,不知遵守法律,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而共同发起犯罪组
织,招募多名成员加入,共同向中国民众施诈行骗,虽仅一次得逞,所得尚低,但集团分
工缜密,牵涉者众,不论诈骗成功机率多少,其诈骗行为,已严重损害社会上人与人间之
互信,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甚钜。
法官审酌,萧男于此案犯罪组织是出资者,犯罪情节严重,且犯后否认犯行,难认有悔意
,核萧男犯共同犯发起犯罪组织罪,处三年六个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九罪
,各处十个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十二罪,各处十个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
欺取财罪,处一年六个月。并应执行徒刑五年。
欸欸这台湾之光欸 诈骗输出反攻大陆 判这么重一定是骗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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