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罗冠聪母公屋遭港府收回

楼主: Jiun65 (为何拒绝?)   2024-06-18 20:54:03
罗冠聪母公屋遭港府收回
(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17日电)流亡英国的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日前被香港当局列
为“指明潜逃者”之后,他在港的旧居、其母居住的公屋近日被当局收回。去年中,香港
行政长官李家超曾公开表示,会对罗冠聪等海外通缉犯“穷追猛打”。
综合本地媒体今天的报导,罗冠聪离港前与母亲等人居住的公屋位于大屿山东涌逸东邨,
为政府兴建并出租的廉价住房;罗冠聪离港后,这个公屋由其母亲等家人居住。
据报导,本月3日,香港房屋署收回该公屋。房屋署接受媒体查询原因时表示,相关租户
曾欠租,违反公屋租约,因此今年3月向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租约,本月完成相关
程序后收回单位。
罗冠聪是香港泛民主派年轻一代的新力军,2014年“占中”运动爆发前参与学运,其后在
“占中”运动扮演重要角色。
2016年4月10日,罗冠聪与黄之锋、周庭等人成立新政党香港众志,以“民主自决”作为
民主运动的最高纲领。2019年“反送中”运动爆发,罗冠聪参与其中。
2020年7月2日,罗冠聪证实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离港,表示自己“已有走到国际的准备”
。其后香港警方通缉罗冠聪等人,指他们涉嫌违反国安法的“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
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2023年7月初,警方国安处公布各悬赏港币100万元,通缉罗冠聪等8名海外港人。
警方国安处在悬赏通缉罗冠聪约一周后,曾带走其在港父母及兄长问话,了解他们有否向
罗冠聪提供经济援助,以及是否作为他在港的代理人;3人录取口供后,获准离开警署。
李家超当时曾说,当局将会用尽所有方法追捕罗冠聪等人,也会追究向他们提供资金或协
助的人的责任,并指警方已收到一些相关资料,将会继续“穷追猛打”。
上周初,香港保安局宣布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把罗冠聪等6
名在英港人列为“指明潜逃者”,对他们施加多项限制,包括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
动。
到了昨天,房屋署证实收回罗冠聪及家人在港的旧居公屋。
目前不知道罗冠聪在港的家人的去向。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4061701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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