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才分手前女友!桃园男啪她“14岁女儿”没

楼主: HANASUCIA (HANASUCIA)   2024-06-17 20:54:01
1.媒体来源:三立
2.记者署名:罗欣怡
3.完整新闻标题:才分手前女友!桃园男啪她“14岁女儿”没见血 恶问:妳第一次吗?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罗欣怡/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潘姓男子与前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后,瞒着小美转而与小美年仅14岁的女儿
交往,并发生性关系,事后小美发现女儿的讯息中,潘男传讯问“妳第一次吗”、“怎么
没看到血”气得提告。法官调查时,潘男犯后全盘否认、态度不佳,最终遭判处3年8月有
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潘男2021年6月7日与少女交往,2天后在女生住处先是试探性抚摸,见少女
没拒绝,于是就更进一步,少女发现内裤被脱掉后表达不愿意,潘男竟用手指强行伸入少
女下体得逞。
事后,潘男还传Line问少女“妳第一次吗”、“应该手指不够长”、“怎么没看到血”,
少女则回“不知道,不要问我”等话语,但对话内容却被小美在无意间发现,于是立刻报
警。不过潘男仅承认知道少女未满14岁、否认性交行为,甚至强调“如果有我就承认”,
检方基于女学生自白及对话截图等证据,最终仍依法将其起诉。
法官认为,潘男与少女母亲为前男女朋友关系,但明知对方女儿未满14岁、性自主决定能
力未臻成熟,却能克制性欲与其性交,严重影响女学生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并造成对方
母女俩情感上极大伤害,加上潘男犯后始终未能坦承犯行、审理时一再经合法传唤不到庭
、未与少女及其监护人和解、将不利罪证推卸他人等情节,犯后态度明显不佳,最终认定
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成立、判处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reurl.cc/NQoGdp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