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质疑黄国昌滥权调查 台湾基进告发违反个

楼主: seiya2000 (风见)   2024-06-17 11:50:33
质疑黄国昌滥权调查 台湾基进告发违反个资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6170052.aspx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7日电)台湾基进指出,馆长陈之汉日前公开表示开车冲撞健身
房的林姓男子曾应征健身教练,曾透过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调查林男无前科纪录,今天由秘
书长吴欣岱到北检告发黄国昌恐违背个资法等罪。
黄国昌昨天对此在脸书发文指出,用司法院的“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到底是违反了
什么法?真的是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与其花时间搞这种秀下限的幼稚行为,不如花点时
间看看法学绪论。
吴欣岱指出,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规定,前科纪录属特种个人资
料,依法不得任意调取或滥用,黄国昌身为立法委员,依据现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相关
规定,并无依法得查询全国刑案纪录查注表或被告前案纪录表等类似资料的职权。
针对黄国昌于脸书上辩称可用司法院的“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并无违法,吴欣岱指出
,“黄国昌你的宪法老师已经哭很久了,知道吗?”她表示,宪法第22条与个人资料保护
法保障人民隐私权意旨,就是不希望像馆长和黄国昌这种人滥用此等一般个资,造成他人
的权益受损。
吴欣岱强调,就算一般人使用可公开查询的裁判检索系统查阅他人个人资料,但也是个资
法保护的一般个资,不得任意滥用。更何况黄国昌查询林男的特种个资,又泄露给馆长知
悉,再任意公开评论,涉嫌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利用个人资料罪。
吴欣岱指出,黄国昌身为立法委员,可以在立法院嘶吼,但不可以在馆长指示下,就这样
任意踩踏他人的特种个资。难道民众党立委是在立法院当国民党小弟、出了立法院当馆长
小弟的“小弟党”吗。
吴欣岱表示,告发的动作不大,甚至在法律上黄国昌很容易可以躲过责任,但她希望借由
这个事件,让更多人看到黄国昌是一个善用文字游戏和专业知识来操作冲突、施压滥权的
人,而这些法条精神背后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权的初衷早就被这种法匠抛在脑后了。
(编辑:张铭坤)1130617
现在才知道查别人有没有犯罪纪录是违反个资法的,
那贴别人的判决书有违反个资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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