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党产条例》修法顺利付委 救国团声明感

楼主: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2024-06-15 11:49:02
《党产条例》修法顺利付委 救国团声明感谢国民党
13:142024/06/14 中时 李侑珊
日前国民党立委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修正草案,7日遭退回程序委员会,今(14日)再度排入院会议程,民进党团提案退回
程序委员会未果,该案正式进入委员会审查。救国团表示,对国民党立委表达感谢及敬佩
,也将持续公益服务的的道路,继续为国家社会努力并希望后续的审查有更理性的讨论。
国民党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近期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
正草案,主张将“曾隶属于国家之法人、团体或机构”移除于附随组织定义之外,且严格
定义政党应同时实质控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方为附随组织并应溯及条例公布施行日

救国团表示,正如修正草案当中所述,救国团的成立目的,在于执行国家交付之青年培育
政策,而包含法院、内政部、教育部等单位,皆曾以正式公函认证救国团成立时是政府组
织,就连党产会的官方网站,也载明救国团成立时为政府组织的事实。既是政府组织,就
不会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理甚明。
救国团提到,转型正义的面相应包括厘清历史真相、惩罚加害者及补偿受害者及促进社会
和解。就历史及法律脉络的真相而言,救国团于民国41年由中华民国行政院筹组成立,隶
属国防部,是由政府成立的准行政机构,自非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救国团说明,民国58年救国团解除与国防部的隶属关系成为社会运动机构,已转型成为民
间团体,但当时没有人团法,所以不能登记成社团法人,但也不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国民
党更未控制救国团的人事、财务与业务。民国78年人民团体组织法公布之后,救国团更是
率先登记成为第一个社团法人,正式转型成民间社团法人,按照人团法运作。即使在党产
会官网和其公布的档案中,也都承认救国团在成立时是政府组织,既是政府组织,当然就
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理至明。
救国团提到,就实质正义而言,救国团72年来承政府委托办许多青年活动,为国家培育了
无数的人才。今天救国团虽然不是政府组织,但救国团不分党派,只要政府需要我们都全
力以赴,但救国团的现职员工却成为台湾转型正义的真正受害者,不但被污名化名誉权受
损,权益也因救国团财产被政府移转而受到伤害。
救国团认为,转型正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和解共生,让社会重新出发。遗憾的是,在与党
产会在协商和解的过程中,每当救国团退一步接近和解,新的障碍又被提出,尽管双方在
认知和证据上的诠释存在差异,救国团对和解共生的目标一直不曾放弃。
救国团强调,深信和解共生、凝聚共识,方为国家社会开创未来、迎向幸福的不二王道,
救国团愿持续朝和解共生努力,愿持续努力成为台湾的一股中道的善的力量,让台湾成为
真正团结、和谐、幸福美满的公义社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614002351-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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