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会改革》赖清德核可覆议 黄国昌轰政

楼主: spring719 (未曾来过的冬天)   2024-06-13 07: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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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改革》赖清德核可覆议 黄国昌轰政院太上皇机关:谁赋予你违宪审查权?
风传媒
记者 罗立邦
总统赖清德11日核可行政院对于国会改革覆议案,对此,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今(12)日表
示,,民进党抗拒改革、抗拒监督,令人非常遗憾;而行政院为了规避监督,竟然可以自行
宣称国会改革违宪,请问行政院什么时候变成太上皇机关,公然践踏民主,什么时候宪法赋
予“行政院违宪审查权”?
黄国昌直指,行政院说“窒碍难行”,请问民进党是做不到还是根本不想做?根据释字第58
5号解释,立法院为有效行使宪法所赋予之立法职权,本其固有之权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调查
权,本次修法完善调查权及听证权之行使规范,并完备人事同意权之审查程序,俾利立法委
员行使经释字认可之民意机关之权责,请问民进党连过去朗朗上口的释字第585号解释,全
部都忘记了吗?
黄国昌指出,行政院说“修法过程明显瑕疵不符民主”,这完全验证行政院长卓荣泰自以为
太上皇机关的心态,不仅掌有违宪审查权,还可以对立法院审议程序指手划脚,更离谱的是
完全昧于事实。本次修法完全按照现行法规,经过委员会审查,也开了公听会、党团协商,
到了院会逐条表决,没想到行政院却不愿意遵守多数立委代表要推动国会改革的民意,反而
意图少数凌驾多数,“打着民主反民主”,扩权认定修法违宪。
强调赖清德亲口承诺接受质询 黄国昌:是在打脸自己?
黄国昌直言,民进党政府过去8年多有多少法案强行辗压,靠着自己多数,1分钟、6分钟、
甚至完全没有经过讨论、没有开公听会就直接迳付二读,辗压表决过关,这些程序对于民进
党来说,又算什么?此外,在野党邀请赖清德至国会国情报告,是依照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与
宪法增修条文所订定,赖清德可以如此曲解宪法吗?
黄国昌质疑,答应要到国会报告、接受立法院的国情质询,不正是赖清德去年竞选亲口允诺
的吗?难道赖清德现在是在自打脸,说自己去年在竞选政见辩论会的承诺违宪?民进党难道
真的是“选前山盟海誓,选后只剩下歹势!”还是选前为了骗选票不违宪,选后就变违宪?
到底是不能来,还是不想来?
黄国昌表示,行政院说“总统直接对人民负责,不对立法院负责。”请问赖清德是不用负责
还是不想负责?如果总统连国情报告都不来,毫不尊重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连基本尊重都做
不到,遑论对人民负责。此外行政院提到“人事同意权的审查,恐使重要职位悬缺”,让人
完全看不懂,民进党在野时不是一直强调,人事同意权的审查要强化吗?
审查至少1个月等于无限期延宕?黄国昌轰民进党想让立院变橡皮图章
黄国昌提到,现行的人事同意权没有规范审查的期限,才导致在马政府时期的大法官审查只
花21天,当初民主进步党政府痛批马政府把立法院当作橡皮图章,目前所提出的修法把审查
期限定为不得少于1个月,怎么会成为“人事同意权的审查将无限期延宕?”黄国昌批评,
民进党是法律常识有问题,还是识读能力有问题?民进党只想让立法院变橡皮图章,如此而
已。
黄国昌强调,行政院更荒谬的主张是“被提名人被抓到说谎,就不要给他过(人事同意权)
就好”请问民主进步党,这是你们的界线吗?被提名人有恣意说谎的权利吗?请赖清德、卓
荣泰去看看美国参议院重要人士听证程序,每一位官员都宣誓要说实话,说谎有法律责任,
结果在民进党政府执政下台湾的民主宪政,竟将宪法解释成可保障被提名人有对国会恣意说
谎的权利。
对于行政院称“立委行使质询权等有违宪之虞”,黄国昌解释,依现行诉讼法规,被告当事
人可以协同律师到场,但证人如果只是单纯的证人,不涉及任何犯罪嫌疑,依法具结作证,
本来就不能由律师陪同。本次国会改革的法案白纸黑字赋予证人更强程序保障,可以偕同律
师或相关专业人士,但是民进党却说这样保障不足,按照这样的逻辑,民进党现行法规岂不
是更违宪?
黄国昌更进一步质疑,行政院上周院会后所发出的图卡,覆议理由7提到“国会改革后‘怀
疑’官员就可以课刑责”,但他昨天翻完整本覆议理由书,针对这一点竟然只字未提,显然
行政院已经沦为中央厨房、散播假讯息的中心,面对这样覆议理由,台湾民众党团的立场绝
对会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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