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巴基斯坦男子申请开“同性恋俱乐部”

楼主: SaintSeven (我喜欢妳)   2024-06-12 20:32:54
TVBS; 编辑 张君尧 / 责任编辑 编辑组 报导
https://news.tvbs.com.tw/world/2513791
巴基斯坦男子申请开“同性恋俱乐部” 竟遭当局送进精神病院
巴基斯坦在许多观念上仍维持相当保守的态度,同性恋行为在该国刑法中更被视为犯罪,没想到先前才传出有男子希望在该国北部开设“男同性恋俱乐部”,还强调不会允许俱乐部内出现性行为,不过最终这名男子竟被巴基斯坦当局逮捕,甚至直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每日电讯报》报导,这位75岁男子名叫吉亚尼(Preetum Giani),他先前受访时透露自己想在巴基斯坦北部的亚波特巴德(Abbottabad)开1间“男同性恋俱乐部”,并表示“这间俱乐部暂时命名为‘罗伦佐男同性恋俱乐部’(Lorenzo Gay Club),基本上只是个同性恋们可以自由见面、交谈和分享的场所”。
有鉴于该国严格的法律和保守的观念,吉亚尼强调“罗伦佐男同性恋俱乐部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性行为,仅可以接受接吻行为”,并承诺在墙上张贴“清晰可见的通知”、警告顾客“禁止在室内发生性行为”。
没想到上个月9日,当《每日电讯报》记者前往吉亚尼的住家探望时,他们得知吉亚尼已被当局逮捕,并被直接送往白沙瓦(Peshawar)的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吉亚尼的友人还表示“巴基斯坦当局拒绝我们试图了解吉亚尼现况的尝试”。
事实上,吉亚尼开设“男同性恋俱乐部”的想法曝光后,随即遭受大肆抨击和反弹,甚至有巴基斯坦右翼政党“巴基斯坦人民党”(PATY)的官员怒呛“如果申请通过,后果将非常严重”,还有另1名政客表示“如果俱乐部开幕,我会去倒汽油并点燃”。
据悉,同性恋关系在信奉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是非法的,根据该国《刑法》第377条规定,一旦违反所谓的“自然规律”:与男子、妇女或动物发生性关系,将面临无期徒刑或2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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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恋、精神病院、逮捕……
男同性恋、精神病院、倒汽油并点燃………
http://i.imgur.com/kVuoDlO.jpg
剖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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