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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闻标题:
破门性侵同居人12岁女儿 邪恶枕边人被重判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县陈姓男子以恐吓杀害方式,破门性侵同居人年仅12岁女
儿,
事后还威胁同居人撤告,不然出狱找她抵命,新竹地院依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徒刑。
法官调查,陈男是女童小美(化名)母亲的同居男友,明知小美未满14岁,竟于去年11月
8日晚间,趁小美母亲上班不在家,以撞门、持螺丝起子撬门方式,进入小美房间,
恫称“不要叫!不然把你打晕、把你杀了!”然后性侵小美得逞。
法官审酌陈男坦承自己也有个比小美小一岁的女儿,理应更能同理关爱,却未善尽照护同
居人女儿之责,行强之时让女童身心遭受极大恐惧,戕害其身心健全成长,造成难以磨灭
伤害,社会道德、法理所不容。
不仅如此,陈男于逃亡期间,丢弃手机避免遭追捕,更主动联系同居人恫吓“不撤告的话
,出来就找你抵命!”而警方执行紧急保护令时,
陈男还撂话“看你们能关我多久,出来一定复仇!”
开庭时还对小美父亲咆哮“年纪大一点,不敢动你是吗?开什么庭!等著瞧啦!”法官依
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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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陈男主动联系同居人恫吓“不撤告的话,出来就找你抵命!”而警方陈男还撂话“看你们
能关我多久,出来一定复仇!”开庭时还对小美父亲咆哮“年纪大一点,不敢动你是吗?
”
性侵幼女又恐吓杀人判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