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i1823 (JusTin)》之铭言:
: 不讨论前两天那个过站那类的问题,单纯以这个身障例子来说
: 我偶尔都有看一下这个副站长的影片大概1年多以上有了吧
: 非常多的状况都是类似这种,好像通融一下没什么,甚至可能99.9%的人都通融
: 但他就是要提出那小概率的可能
我的解读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要死去死外面 别死在我车站
他不是真心为了身障着想
身心障碍以前是叫残障
但是残障这个名词有归咎个人的意思 好像身体缺陷残废
所以不能融入社会 是自己活该
后来名词改成身心障碍
所谓障碍 就是环境硬件上的障碍 导致这类的人不能融入社会
所以是归咎社会 不是归咎个人的身体因素
换句话说 就是社会欠他的
名词变化的意义真的是这样
既然社会观念进步到这种程度
那就表示要尽一切可能去消除硬件障碍
尤其公部门是领头羊 更要以身示范
但这个案例 我看到的是
台铁本身就筑起一道高墙 隔绝身障融入社会的可能性
他说要有人陪同 固然没错 但这种要求个人义务不是必须的
不能说因为没人陪同 所以你也什么都不做 直接赶出去
这个副站长做了什么??
叫警察 其他 没了
他完全不去想把他安全送上车的其他可能方案
甚至没有一句提醒他不要靠近月台边边
直接把他当成"残障" 觉得他就是有掉下去的可能
他不可能自立去保护自己的安全 他就是需要被保护 所以一定要有人陪同
完全违背身心障碍法的精神:
为维护身心障碍者之权益,保障其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之机会,
促进其自立及发展,特制定本法。
他都能自己到车站来 难道站内的环境会比站外的车水马龙更危险??
那之前的盲胞事件 看都看不见 怎么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pdSs6NVP1M
我看到病患脖子上挂牌子 表明自己的病状跟身分 表示他需要的是帮忙
而不是被你当成标签 可以顺势借口排除在外
这就是台铁公务人员的服务精神吗??
我知道有些人会想吐我
但在吐之前 先去问问社工系的老师 我这篇文章说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