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这检察官害段宜康要吞曲棍球!监察院二

楼主: galaxy13 (zzz~)   2024-06-07 20:26:35
1.媒体来源:
今日新闻
2.记者署名:
记者何哲欣
3.完整新闻标题:
这检察官害段宜康要吞曲棍球!监察院二度弹劾 再遭惩戒法院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陈隆翔侦办民进党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案后,于2019年遭监察院以办案
“严重疏漏”为由弹劾,惩戒法院判陈不受惩戒,监院二度弹劾,惩戒法院昨仍判不受惩
戒,监院遭蓝营批“二度追杀”,监察院回应,二度弹劾合法有据,职务法庭只是认为陈
隆翔“未达惩戒程度之情节重大”,并非没有违失,希望陈能自我检讨,不过为平息纷扰
,监察院将不再上诉。
段宜康是在2014年11月在立法院开记者会,指控时任国民党立委、兼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
会理事长的林沧敏涉贪,接着段宜康在帮民进党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站台辅选时誓言,
如果调查结果是查无林沧敏不法情事,他愿当众吞下三颗曲棍球。
隔年11月,法务部廉政署宣布此案查无不法结案,蓝营要段宜康吞曲棍球,段宜康在脸书
回,“叫我呑曲棍球?林沧敏把我当儍子”,2018年最高法院也判决确定,段宜康与魏明
谷应连带赔偿林沧敏名誉受损慰抚金新台币30万元并登报道歉。
此案沉寂一段时间,不料到2019年,监察院认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陈隆翔,有明显重大违
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通过弹劾,并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职务法庭处分。2020
年6月30日,职务法庭判决不受惩戒,监察院提起再审。2022年监察院二度提弹劾,惩戒
法院认为判决陈隆翔不受惩戒。
监察院说,职务法庭肯认监察院再次弹劾之程序系属合法有据,始就陈隆翔检察官办案程
序是否有所违失进行实体审理,足见外界所称监察院二次弹劾系违法追杀云云,并非实在
,盼社会大众勿再以讹传讹。
至于未惩戒是因“未达惩戒程度之情节重大”而未予惩戒,并非外界所称陈隆翔检察官无
任何违失而遭政治追杀,期盼外界对此有正确认识。并期待陈隆翔检察官能就二次均被职
务法庭认定办案违失一节深自检讨,切勿以结果未受惩戒而自认完全没错。
监察院说,本案未达情节重大而未予惩戒,核属职务法庭确立司法人员行为及办案基准之
自律机制,监察院予以尊重,为期平息纷扰,将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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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检察官惹到大官被监察院追杀5年,未达惩戒程度之情节重大,应该就是
指监察院小题大作的意思,不如多抓几个恐龙法官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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