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批“行政干预立法”黄扬明一看覆议理由

楼主: seiya2000 (风见)   2024-06-07 09:14:22
批“行政干预立法”黄扬明一看覆议理由怒了:向在野宣战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607001174-260407
08:092024/06/07 中时新闻网 陈政嘉
行政院昨核准通过国会改革法案覆议案,提出7大理由“都与违宪有关”。媒体人黄扬明
指出,政院的第一个理由“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令他很感冒,这可以是公民团
体的社运诉求,但政院拿来当覆议理由就是“行政权明目张胆干预立法权”,向在野党正
式宣战。
行政院会昨核准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增订“中华民国刑法”第5章之1章
名及第141条之1条文的覆议案,将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行政院列出提覆议
的7大原因:“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
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无限期审
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怀
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具法律专业的政委林明昕指出,7项理由都与违宪有
关。
黄扬明表示,立法权要如何讨论一套法案,不是行政权该置喙的,尤其“没有实质讨论”
的定义,若套用在这次的立法过程中,那么,未来难道所有“迳付二读”的法案,都违反
这一点,而成为行政院提覆议的理由吗?
黄扬明认为,“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这作为公民团体号召社运的诉求当然没有
问题,但行政院把这点拿来当成提覆议的理由,只代表政院响应青鸟行动,也象征向在野
党正式宣战。
另外,针对政院覆议理由的直接称“质询总统违宪”,黄扬明也说,是否违宪是大法官说
了算,不是行政院来判定,改成“有违宪之虞”会比较公允。总之,未来3年半,行政与
立法的冲突不断将是可预见的现象了。
所有“迳付二读”的法案都是没有实质讨论的,
以后行政院对这些法案都应该要提覆议,
不然就是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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