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yyxx77 (讨嘘大师77)》之铭言:
: 藐视国会须检察官起诉?王定宇轰黄国昌根本诈骗
: 洪翠莲
: 新头壳
为何大家看不起民进党、青鸟?
就是没知识、没水准, 又不问, 然后就开始大声,
然后讲深入一点就听不懂、搞得他们不懂都是大家的错一样。
这些家伙的问题, 在不懂美国法制与台湾法制的不同,
美国动不动就说是crime、轻罪, 所以才都由法院去裁处,
台湾则有所谓行政不法、罚钱的制度叫罚锾, 属于行政处分的一种,
换言之, 台湾的罚锾, 整个体制上, 当然就是主管机关去下裁处,
不然给鬼下哦!!!
你说不合理? 是啊, 我也觉得不合理,
为何违背行政诫命行为就被罚钱?
罚锾跟罚金根本一样凭什么不由法院下裁处?
讲得很好啊, 但, 这就是台湾的(烂制度), 不是黄国昌发明的,
实务上也搞出“罚金与罚锾有没有一事不二罚的适用?”争议。
有意见,
请改制度!! 最好是把行政和民事程序统一。
然后这些家伙蠢到认为:
立法院整个都叫立法机关, 而罚锾只能由行政院下面的机关裁处.
然后就蹦出“立法院的罚锾, 叫行政机关去下?”的蠢问题.
我是蛮无言的啦,
法律系大一、上过宪法课的出来讲啦!!
马的 白痴到我已经骂n个干!!
另外, 这些家伙又认为权力分立中的司法审查,
是指必须由法院裁处 = =
基本上, 这和下面这类白痴说法差不多等级:
“你又不是法院,凭什么说违法?”
“你又不是法官, 凭什么认为行政规则抵触法令而拒绝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