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板到现在还在吵 “多会国会议员说你说谎就说谎”
立委/国会凭什么罚锾、美国是交法院裁处的等等。。
小弟我很难置信,这么低阶的问题,都几天了,
到现在还没懂?
现在是低端特别大声还是怎样?
按:
1. 罚锾不限于行政权下的的单位才能做,
也不是行政院以下,才叫行政机关. (例如司法行政)
2. 美国是行政民事合一制度, 只有刑事违法和民事违法,
所以才全由法院去裁.
台湾还有行政违法, 一律由行政机关直接做成,而且马上有执行力,
只是能事后审查、由法院推翻,
行政违法就包含罚锾.
所以行政违法的罚锾,在台湾从来就不是只给法院去裁处,
监理所说你违规就违规,
这有什么问题吗? 没收过交通罚单,也看过乌龟走路吧!
不满的话, 可以推动宪政改革, 把整个体制改掉.
3. 证人在台湾法院无正当理由拒绝证言, 法院也是处以“罚锾”
4. 罚锾的目的通常不是罪,而是督促做某事、不做某事,
美国应该就是Civil Penalty (有错请指正),
本来就没有一定要法院做!
而且三权分立、权力分立要求的是法院审查, 不是法院做成.
真那么不满, 就宪政改革, 所有的行政处分都限定法院做就好!!
马的,
看那些低端到处用“多会国会议员说你说谎就说谎”洗板,
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