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科技侦查法初审 立委忧遭滥用

楼主: paiopapa (飘拔拔)   2024-06-06 07: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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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蒋永佑、房荷庭
3.完整新闻标题:
科技侦查法初审 立委忧遭滥用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6/05/realtime/29764165.jpg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再度进行审查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立委吴宗宪等人纷纷质疑
为何不直接修刑事诉讼法却要订立专法。图/翻摄立法院官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进行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初审,朝野立委虽对立法普遍肯定
,但纷纷质疑何不直接修刑事诉讼法订定专章,却改走特别法?也有立委担心对人民隐私
侵害,或立法后遭不当滥用。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将来会透过内控加以规范。
司法院刑事厅厅长李釱任补充,未来可要求司法警察机关在实施科技侦查前,先行政开案
来管制实施追踪时间,就可避免对人权的过度侵害。
多位立委昨表示,科侦法草案只有十一条,扣掉程序性条文只剩三条,为何不直接修刑诉
法订定专章,却要立专法,造成出现学者口中的“特别法肥大症”。还是说刑诉法是司法
院主管,但主要打击犯罪的基层检察官无法指望司法院主动修法,因此改由法务部提出专
法。
郑铭谦说,立专法是政策选择,修刑事诉讼法恐旷日废时,基于法务部对犯罪侦查较了解
,面对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改立专法较能即时因应各种犯罪型态处理;就如同国民法官法
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也是走专法形式,不仅立法速度较快,而且对细部事项较能有完整
规范。
目前科侦法草案中,仅限定GPS、M化车和热显像仪,排除空拍机使用。立委庄瑞雄质疑,
上述科技侦查方式有蒐证不得超过廿四小时限制,逾时将有法官保留原则,但其中藏有霸
王条款,可在实施后三日内声请法院许可,未来如何避免遭到不当滥用。
郑铭谦说,科侦法仅限定使用GPS、M化车和热显像仪,就是因为它不能录音、刺探内容,
只为追踪之用,加上蒐证不得逾廿四小时限制,对隐私侵害已算非常轻微;将来草案通过
后,法务部会订定内控和稽核要点予以管制。
司改会认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草案有侵害隐私及资讯自主疑虑;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
草案中,在授权政府封锁可疑网站、冻结疑似涉及诈欺犯罪者的银行帐户、业者所负赔偿
责任、检举条款恐增加基层警察负担、限制假释与打击犯罪上,目的与手段恐有不当连结
等问题。
剑青检则认为,草案中有疑虑者均已删除或补强,相关法官审查机制均已健全,呼吁尽速
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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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012814?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备注:
科侦法仅限定使用GPS、M化车和热显像仪
现在不是用膝盖就可以分析人流了?
还需要用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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