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要烧炭自杀
大卖场买了一大袋木炭,出门口发现机车载不下
于是把包装拆封,只装一小袋挂在机车上,剩余丢弃
结果发现忘了买打火机,又进入卖场
此时挂在机车上的木炭被同样想烧炭但没钱买炭的B偷走
结果B烧炭自杀成功
这样A会有法律上的责任吗?
现在的木炭外包装都有印上珍惜生命的警语
A会不会因为把木炭包装拆除,让B无法接收到包装上的警语而被判有罪?
※ 引述《j29871049 (此码空号)》之铭言:
: 本肥法盲啦
: 家里出现可恶的老鼠
: 买好下毒的香喷喷鸡排后
: 把鸡排挂在龙头后就去买捕鼠笼
: 买完捕鼠笼回到机车前发现鸡排不见了
: 机车上挂了毒鸡排
: 被他人偷吃后我有罪吗?
: 大家都说有罪
: 但本肥主观上没有要杀人意图欸
: 客观事实家里确实有老鼠
: 买捕鼠笼是证据
: 为何还有罪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