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挑年迈老板喷辣椒水强盗杂货店变装逃逸

楼主: sukiya (阿志)   2024-06-04 15:13:42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蔡彰盛
3.完整新闻标题:挑年迈老板喷辣椒水强盗杂货店变装逃逸 法官:特别可恶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有杀人未遂前科的廖姓男子,将其他车牌挂自己机车上,找寻
年迈杂货店老板下手,喷辣椒水强盗5千元逃逸,事后更变装制造检警追查断点,新竹地
院法官认为他所为特别可恶,难为社会所容,应予强烈谴责,依携带凶器强盗罪重判9年2
月。
法官调查,去年12月3日上午,廖男在新竹市旧社桥下,将其他车牌挂在自己机车上,前
往竹市一家杂货店,见店内仅有年迈老板独自在内,便持辣椒水进入佯装购物,趁老板不
及防备之际,持辣椒水朝脸部喷洒数下,到柜台拿走现金5千元。
法官审酌被告四肢健全、非无工作能力,却仅因缺钱购物及吃饭,即先侵占他人遗失之本
案车牌,又将该车牌悬挂于作案机车上冒充己用,且在强盗犯行中,全程配戴全罩式安全
帽及手套隐匿身分,且挑选年迈老板所经营杂货店,凭其身材优势,加以数度近距离使用
凶器辣椒水,当下对于被害人造成之生命、身体威胁,绝不在轻,所为特别可恶,难为社
会所容,应予强烈谴责。
考量被告犯案后,不仅丢弃本案车牌与辣椒水,尚且变异身上全数服装,藉以制造断点、
躲避检警追缉,整体犯罪过程并非临时起意或一时失虑,而系经过充分思考谋划而为,亦
无端增加国家刑事追诉负担。
法官考虑被告虽然形式上承认犯罪,但以其侦审过程全部作为来看,实质上并未认知自己
错误,所为坦认无非仅系为求轻判,被告不断表达有意向被害人道歉,且透过叔叔包红包
给对方,而经被害人拒收,然单凭该红包或被告单纯口头一句道歉,对于被害人当下所遭
逢的安危恐惧、嗣后所蒙受的心理阴影等,可谓杯水车薪,未见被告有何更具体积极之悔
悟与弥补,最后依携带凶器强盗罪重判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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