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砍光
有时候看到这些奇葩的法律团体
都在想说我国的司法体制是不是惯坏这群人
今天他们主张处罚过当 不利更生人回归社会
重点不在他们可不可以回归
而是他们愿不愿意回归
这群废物如果回到社会上 愿意洗心革面
好好重新做人 依照台湾人健忘+滥情的个性
要回归社会根本不难 搞不好还可以出道当网红
顺便操作一下低能的台湾媒体 标题下个
“社会人大小事” “谁没有过去” “更生人金盆洗手”
如果你歧视他 还可以反过来泼你脏水:
“人家愿意重新做人,你为什么不给他机会”
如果他们出来继续干垃圾事也没差
这群脑摊团体会选择继续维护这些罪犯
动不动就提减刑减罚锾 搞不好还会说那些诈骗款项也是他们辛苦工作换来的 凭什么要没收?
从来没想过要怎么从根本解决问题
毕竟人本是免钱生意 还可以往自己脸上贴金
结论 在台湾当罪犯根本没有外部成本
总会有一群沽名钓誉的白吃来帮你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