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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闻标题: 盛竹如收20万拍im.B广告遭控诈骗共犯 被求偿189万判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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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高龄84岁的资深媒体人盛竹如2017年以“让我们继续看下去”的口头禅,替“不动产借贷媒
合平台im.B”拍广告并拿20万元酬劳,im.B平台去年(2023年)爆发诈骗逾90亿元、5000多
人受骗事件,盛竹如被众多受害人指责代言诈团、应负共犯责任,检方将盛竹如不起诉确定
,3位被害人提告向盛竹如求偿共189万余元,台北地院审结,判盛竹如免赔,可上诉。
法官认为,盛竹如虽以20万元酬劳接拍本件im.B广告,并穿正式服装拍照公布在im.B官网首
页,但盛竹如没参与im.B平台营运或任职,也无法证明盛竹如同意业者加注“稳定月入现金
利息”等广告词,不构成《公平交易法》所指反映对商品亲身体验的“荐证者”,所以无责
。
本件吕姓男子等3位被害人提告指称,盛竹如为台湾金隆经营的im.B平台拍代言广告,im.B官
网首页有盛竹如大幅照片提供荐证,网页其他照片也有盛竹如佐以手势说明im.B商业模式,
加注“专业的经营团队”、“交易资讯公开透明,安心保证”、“为您安心把关”、“合约
内容安心合法”、“稳定月入现金利息”等字句。
吕男3人主张,光看广告中盛竹如手持合约样本仔细阅读模样,足以让一般人认为盛竹如提供
亲身体验、反映对im.B商品或服务的意见与信赖等,因信任盛竹长期专业正面形象,进而相
信可安心购买im.B债权,实际投资也拿到跟盛竹如广告所持相同合约文件。
但去年im.B停付利息,吕男3人指称,亲赴台湾金隆公司查询,im.B平台负责人曾耀锋(即曾
国纬)与张淑芬表明“公司制作假债权,骗取会员信任而投入资金,公司已经没钱付息还本
”等语,他们才知受骗,因此要求盛竹如与其林姓经纪人,应负代言不实责任、连带赔偿18
9万6000元。
盛竹如否认担任im.B“代言人”,自称2017年仅拿钱拍一般广告、业者提供的脚本“我看完
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照着念”,并依拍摄现场的提词大字报读稿,他授权业者使用他的照片
,但业者自行添加的广告词未经他同意、他也不知情,更没投资或参与im.B平台营运。
被问到拍广告前有无试着了解im.B平台运作模式、是否经过金管会核准设立,盛竹如答称“
没办法了解这么多”。
林姓经纪人否认替盛竹如接拍本件广告,声称业者直接找盛竹如谈,却没跟盛竹如说会怎样
做广告,他认为盛竹如也是受害人。
法官认为盛竹如本件仅拍摄一般广告,无从证明他明知或可得而知广告有引人错误之虞,不
构成提供亲身体验或反映对商品、服务之意见、信赖或发现的“广告荐证者”,他拍的广告
更非损害他人的危险来源,因原告举证不足,判盛竹如与林姓经纪人免赔,可上诉。
盛竹如另被im.B平台多位受害人提告指控为诈欺、违反《银行法》等罪嫌共犯,被害人认为
当初就是看盛竹如拍的代言广告才决定投资、质疑盛竹如难道没责任。检方认为无从证明盛
竹如明知im.B违法,盛竹如也不是im.B股东或干部,将他不起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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