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GBB (我是公亲不是事主)》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杜冠霖
: 3.完整新闻标题:
: 修法救党产!37蓝委提案为“救国团”解套 改附随组织定义且溯及既往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 国民党近期除提案欲修选举罢免法、拉高罢免门槛,引起不小非议外,现也有国民党立
委
: 游灏、马文君、徐巧芯等37名蓝委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
: 修正草案,除修法将“曾隶属于国家之法人、团体或机构”摒除附随组织定义外,更加
上
: 溯及既往但书,为救国团等被认定为不当党产之组织解套。
因为版上有 不当党产 的新闻
觉得提案人的手法太粗糙.就翻了一下条文
https://i.imgur.com/qUQOi8i.jpeg
附随组织,各位想到什么?
当然就是: 自由、三立、民视,
(现正狂洗本板中~)
但依这个“政党”的定义, 这3个党媒直接被排除.
所以如果是我, 才不要打正面防御战, 当然是扩大战线:
==> “政党”直接依政党法规定,且无成立年份限制.
原理很简单:
就是把 政党的敌人and国家的敌人 同一化/统一化
(这符合民主原则,也是政党政治的合理化基础)
(美国建国初期,一直在战该不该有政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