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纸条恐吓邻居辩“被电风扇吹过去” 屏东男判拘30天
Ettoday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陈姓男子因噪音问题,与许姓邻居发生嫌隙,写字条丢到对方门口恐吓,让对方心
生畏惧,被检方依恐吓罪起诉。屏东地方法院审理,他辩称“吃饱满太闲才写下该纸条”
、“纸条被电风吹到对方门口”,无意恐吓对方,法院判处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以1000
元折算一日。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于2023年3月9日凌晨1时多,在其住处丢掷书写带有恐吓话语“我
吃饱等您要死不死等您好吗”的纸条至邻居门口,以此方式恫吓邻居心生畏惧。嗣邻居许
女经由监视器查看,始悉上情,报警送办起诉。
法院审理,陈否认有恐吓之犯行,辩称“我是吃饱太闲才会写这张纸条,只是要等许女要
死不死而已”;“写那张纸条的理由并非要恐吓,只是希望他们不要针对我,且那张纸条
我是往外丢,是被电风扇吹过去邻居住处”。
法官认为,从监视器影片,纸条系由陈男住处飞往邻居住处,旋即垂直落下,若为电风扇
所吹,纸条应非垂直落下,且被告于警询中系称该纸条为其所丢,前后供述不一,足征被
告上开所辩为临讼卸责之词,显不可采,被告之犯行堪以认定,依恐吓罪判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602/27505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