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林长顺
3.完整新闻标题:
赤脚泡干冰10小时诈保 男子判缓刑2年共犯判6年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1日电)张姓男子为诈领保险金,把双脚泡在放满干冰的桶子内
达10小时,经送医后截肢,诈得23万余元,诈领4103万元未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诈欺
取财等罪判处张男2年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另外,与张男共谋诈保的廖姓男子,被北院依诈欺取财、得承诺伤害本人成重伤罪判处应
执行有期徒刑6年。
检方起诉指出,张男与廖男谋议诈领保险金,由张男于民国94年10月至去年1月间向5间保
险公司投保,共计8张不同的健康险、寿险、伤害险、长照险、旅行平安险等保单。
检方表示,张男、廖男去年1月27日在廖男的台北市中山区住处,由张男赤足浸泡放满干
冰的塑胶桶内加工自伤,廖男则以束带把张男綑绑固定于椅子上,并在一旁录影、拍照,
任凭张男自同年月日凌晨2时许至中午12时许,双腿浸泡在干冰桶内长达10小时。
张男受有双侧小腿以下冻伤并腔室症候群并骨缺血性坏死、败血症、横纹肌溶解症等伤害
,自行前往台北马偕医院急诊治疗后,去年2月6日接受双侧膝下截肢,受有毁败双下肢机
能的重伤害。
张男、廖男向保险公司佯称,张男骑机车夜游,中途感到腿部寒冷,提前返家、评估身体
状况后前往医院急诊,致1间保险公司陷于错误,因此于去年3月理赔新台币23万6427元保
险金,另4间保险公司察觉有异而未予理赔,诈领4103万元保险金未遂。5间保险公司向刑
事局报警。(编辑:张铭坤)1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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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赤脚泡干冰10小时诈保 男子判2年缓刑2年
共犯判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