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差1.1…她身高没160公分当不了消防员?宪

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4-05-31 19:46:48
※ 引述《palajuice (芭乐好好吃)》之铭言:
: 联合新闻网
: 差1.1…她身高没160公分当不了消防员?宪法法庭认女性标准过苛部分违宪
: 2024-05-31 15:13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 原为义消的女子陈韵宣2018年通过消防警察特考,翌年至内政部消防署训练中心报到,却
: 因仅158.9公分高,不符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160公分标准,受训资格
: 遭废。陈女认为规则牴触宪法保障人民服公职权,声请法规范审查。宪法法庭今判条文违
: 反平等权,即起1年内至迟失效,但要求体检部分不违宪。
: 考试院2018年4月23日修正发布的该规则第8条第1款规定“本考试体格检查有下列情形之
: 一者,为体格检查不合格:一、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原住民
: 身分者,男性不及158公分,女性不及155公分。”
: 宪法法庭指出,规定将男性最低身高限制定为165公分,远低于国人男性平均身高7公分,
: 排除仅约10%的男性,使绝大多数男性均得通过身高限制,而得以报考;然而,对女性而
: 言,反而定为高于国人女性平均身高0.5公分的160公分,约排除55%之女性。关系机关修
: 正条文有关不同性别的身高限制时,应注意所排除的女性群体比例,与所排除的男性群体
: 比例不至差距过大。
: 宪法法庭今表示,条文适用于消防警察人员类别之范围内,其所设之身高标准,排除女性
: 应考人之群体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使女性应考试服公职权受不利的差别待遇,与宪法第7
: 条保障平等权意旨不符;陈案废弃发回最高行政法院。
: 陈韵宣提诉愿遭驳回,改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胜诉,但最高行政法院认为
: 基于救灾、救护考量,设定身高限制有助于消防警察执行任务,具有公共利益,改判她败
: 诉。
: 宪法法庭言词辩论时,陈女的诉讼代理人郑猷耀认为规定侵害人民服公职权,她长期担任
: 义消,担任消防员是她毕生志愿,规定是间接歧视。郑指关系机关不断“情绪勒索”、不
: 顾科学证据。
: 消防署署长萧焕章以自身救灾工作经验为例,指消防工作需要轮替,身材若无法配合搬运
: 、搀扶,受困的人如何运救?救护工作也可能面临勤务暴力事件,如对方是醉汉,身材过
: 于娇小将面临执行危险。萧强调,不能在不确定的因素下,让同仁产生更多的风险,尤其
: 最近有许多罹难的憾事,很担心整个制度再改变,会不会有更多不确定的风险。
: 消防署依经验法则判断,身高较高的消防人员在操作车辆时“视野较佳”;车祸救援时,
: 使用圆盘切割器切割车体“较无阻碍”;涉水救人时,身高高者“风险低”。消防署指身
: 高也影响到抬担架、高处取物、背负空气呼吸器、自杀抢救与消防车驾驶。至于原住民族
: 的标准为何较低?消防署表示这是考量原住民身高较汉人矮小,为保障原住民参与公职的
: 基本国策,才会有较低的身高标准。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5/31/realtime/29741522.jpg
: 陈韵宣2018年通过消防警察特考,却因身高仅158.9公分,不符考试规则所定的160公分标
: 准,消防署废止她的受训资格。陈女不服,声请法规范审查,宪法法庭今判条文部分违宪
: 。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
: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01253?from=redpush
: 备注:
: 这下可好~以后救火时可能看到一堆个子娇小的男女消防员~记得围观民众要主动帮忙哦~
: 五楼鲁肥宅因为BMI太高与警特无缘~看了这则新闻后决定也要申请释宪~晚上顺便吃炸鸡~
: 哩来贡跨麦咧应该是警消的男女体检跟体测要一视同仁才比较公平吧?
: 精壮的小偷会看到追的警察是小个子女警会特意放慢脚步让她追吗??
其实没看懂欸,意思是如果不看性别统一要身高160的也会直接判违宪吗@@?
话说消防局竟然还直接写上身高限制,改成有个平常在用够高的架子做为拿东西+看架上内容的考验就能解决了吧?
如果真的能拿到也能看到就给他过也没什么不行吧?
为啥要用身高做为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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