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henItSnows (幻影旅团)》 之铭言:
: 完整新闻标题:独家/不甩大法官! 教授“霸凌学生” 判大学公开道歉
不好意思
我是低学历法盲
对于这个大法官释宪内容
有些不懂的地方想要请教一下
: 前年二月大法官判决,强制道歉牴触个人表达意见的自由,因此违宪,顶多只能要求加害
人公开澄清,或刊登判决内容,学校对于霸凌案,也这样主张,北高行的法官却不甩宪法法
庭。
所以
大法官的意思是
“强制”道歉 违反 言论“自由”?
: 律师 叶恕宏:“该(释宪案)判决也提到了,受言论自由保障的只有自然人跟私法人,不
及于依法行政的公务人员,所以在本件如果是依照公权力而执行职务的行政机关或者是公务
员,并没有主张言论自由,或受到思想自由的保障。”
看了这律师针对该释宪案的说明
以下是我的解读:
自然人、私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