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男侵犯身心障碍堂妹“2年得逞10次”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4-05-31 09:03:55
1.媒体来源:
东森
2.记者署名:
李羿璇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男侵犯身心障碍堂妹“2年得逞10次”判11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卢姓男子从小和有心智缺陷的2名堂妹一起长大,却趁她们不备,对两人伸出
魔爪,在两年内多次违反两人意愿下,侵犯成年的大堂妹,并对未成年小堂妹进行猥亵,
还拍摄了隐私部位照片。针对此案,桃园地院也做出判决。
判决书指出,卢姓男子于2020年,在大堂妹刚满18岁时,分别在他位于新北市住处与堂妹
位于桃园市住处,对她伸出狼爪,并且违反其意愿拍摄影片至少4次,两年内至少对大堂
妹强制侵犯得逞10次。
此外,检警也发现,卢男除对大堂妹性侵外,也对未成年的小堂妹伸出狼爪,于2020年起
至2021年间,强制猥亵小堂妹至少得逞3次,甚至还偷拍其裸体与隐私处照片、影片。桃
检在复讯后,也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件提起公诉。
然而法院审理时,卢男坦承与大堂妹有发生性行为,但否认有违背堂妹们的意愿,进行强
制性交,声称自己是事发后才知道堂妹有智能障碍。但有证人表示,卢男从小与两名堂妹
相处,原本就知道两人有身心障碍。
法官也发现,受害人在交互诘问过程中,对于检察官及辩护人所提出的问题,或须经过一
定时间思考,或无法理解问题意涵,或呈现沉默、不知所措之反应,认为一般人若与她交
谈,即可从其显露于外之言语表达,察觉受害人在语言及理解能力有明显缺陷之情形。
法官审结后,依犯对心智缺陷者犯强制性交罪共10次,各处有期徒刑7年6月;违反本人意
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7年4月;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猥
亵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6
月,得易科罚金,应执行徒刑11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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