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都在讲监察院 那考试院呢?

楼主: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24-05-31 08:52:36
※ 引述《derekhsu (浪人47之华丽的天下无双)》之铭言:
: ※ 引述《KILLE (啃)》之铭言:
: : 五权分立 现在都在讲监察院怎样
: : 那考试院怎都没在讨论?
: : 考试这样重要 可单独为一院 那考试院只管高普考
: : 也实在权力太小了吧
: : 是不是只要学校"联招"(不论是招生或是招聘) 都该由考试院主导?
: : 或更一步 所有证照考试 都必需为考试院统筹? (拖福 雅思 水电 厨工)
: : 只办高普考 真的太污辱"院"级了
: : 只要一试定江山 既往不咎之考试 都该由考试院主导
: 监察院只有在独裁政府体系下才有作用,民主政府就是一个鸡肋组织。
: 而考试院则是古代科举考试的遗毒,出自于负责选拔官员的理部以及负责铨叙任免官员的户部。
: 考试院的存在是由于科举考试是国家的重中之重,是官员的主要来源,为了避免官员之间内部舞弊走后门,才独立出来,然而在普遍实施选举之后,考试出来的人员最多就是担任事务官,不像科举制度除了地方大员以外,最高还可以当到宰相。
: 尽管考试院目前是一个实权单位,但目前考试铨叙制度已经相对透明并且地方制度以及政府高阶部长级的任免都不是来自于考试制度的状况下,考选部跟铨叙部合并到行政院是一个可以选择,而且现在立法院相对权力增长的状况下,把考试权以及铨叙权还给行政院也是一种权力平衡的方法。
: 这么纯中国化的制度还能一直留到现在也是神奇
八卦是,监察院原本设定是民选组织
1947年宪法第一次正式实施的时候,规划中民选的国会有“三个”。
分别是“监察院”“立法院”“国民大会”,
1.监察院负责弹劾、纠举行政权(由各级议会选出/间接民选)
2.立法院负责制订法律(国民大会委托)
3.国民大会负责制宪修宪行宪及监督政府(包含但不限于听证、调查、监督)、间接选举
总统,宪法位阶高于五院之上。
以上三个合起来才是他国国会的完全权力(立法院/最高民意机构)详见释字第76号
而后在1992年不知哪根筋不对,也可能是要护航总统行政权,监察院长的提名权居然交给
了总统,首次监察纠举的权力居然分给了该被监督的人。
接着随着直选总统,万年国会废除。民选最高国会变成立法院。
但最高国会原本的监督权直接消失了。
监察院民选的性质不见了,变成官派指定,立法院只能选择同意与否。
现在要讲立法院只能制衡的话那很简单,把监察院恢复民选 跟 国民大会恢复选举。
不然立法院只是拿回最高国会应该有的权力而已。
要这样恢复我绝对选跟总统死敌的党,督爆他们
这串终究还是讲回监察院了.....毕竟考试院没人在意?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23-01-27 07:13:00
说不定他们还是有把诸葛亮阿鲁巴阿...
楼主: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23-01-27 07:24:00
诸葛亮:不然我怎么会年纪轻轻的就"卧龙"了....T_T庞老六:你还好,"卧龙"起码还能看。我...我..."凤雏"徐老九:老师老师,老六跟老七有龙阳之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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