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ff0025 (无法显示人物名称)》之铭言:
: 罗智强昨(29)日在脸书发文表示,不会打邱议莹耳光,但也不会姑息她的暴力,已请律
: 师对提起诉讼,要邱为暴力付出法律的代价。然而,邱议莹昨在被媒体问到此事时表示,
: 自己也会去验伤,媒体追问,会对罗智强提告吗?邱则说“我找律师在研究中”。
: 对此,罗智强今早在脸书发文直呼,邱议莹打了他耳光,他没有还手,结果邱说要去验伤
: ,“了不起!民进党!”他并直言,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自己打从心底佩服民进党打人喊
: 救人的本事。
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
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宪法第七十四条之
规定,停止适用。
刑事诉讼法
第 92 条
无侦查犯罪权限之人逮捕现行犯者,应即送交检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