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eofran (尧尧)
2024-05-30 18:22:55可见现在法院判决都罔顾事实
指鹿为马r
我要指你男就为男
我要令你女就为女
也不用看你有没有GG、子宫
事实错乱
价值混淆
还不顾后果
这样关到男监还女监都不知道
等于是法院拉了一坨屎
要社会来收拾
台湾司法真是臭不可闻
※ 引述《ilanese (我写故我在)》之铭言:
: 如果有一个人是生理男、心理女,喜欢女性。
: 身分证上的性别也经法院判决登记为女性。
: 那么他如果因为犯罪而关到监狱里,这样子是要关到男监?还是女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