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王义川人流分析“知道太多”!

楼主: Ryoma (龙马)   2024-05-30 10:33:23
我另外有个疑问
王义川当天在电视媒体的发言内容
如果已造成我恐慌、畏惧,感觉到被胁迫
因为我5/24下午5点半-6点间有到青岛东路、中山南路、徐州路间晃一圈
还吃了组素包和拿了瓶碱性水
但我不是40%、也不藐视国会
现在有吃不下饭不想开D槽睡眠品质很差的状况
害怕随时有人来查水表
可以提告王义川和民进党恐吓公众罪吗?
求解
※ 引述《newmp4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天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李奕纬
: 3.完整新闻标题:
: 王义川人流分析“知道太多”!台大国发所长刘静怡提8点质疑轰:蠢到爆表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自曝,利用电信基地台对17日民进党中央党部外民众党示威、
: 青鸟行动、太阳花学运人流分析,遭北检分案调查,台大国发所所长刘静怡发文。
: 刘静怡脸书今日上午至晚间连发至少7篇文,批判王义川所称利用基地台人流分析的行为
: ,下午台北地检署分他字案调查王义川涉《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刘静怡转贴相关新闻直
: 言:“蠢到爆表的地步…”。
: 刘静怡中午的发文则称:“我想这件事,就是现代民主国家典型的资料治理问题,应该要
: 求行政部门至少依据法规现况,回答以下几个基本争点:(一)这种资料利用行为,是否
: 构成(个人)资料的再利用?(二)在何种条件下,‘谁’可以合法释出资料?(三)电
: 信公司可以合法释出吗?释出给公部门和私部门的条件有无不同?各自的法律授权基础是
: 什么?”
: 刘静怡再质问:“(四)释出对象有无限制?是否任何人任何单位团体均可成为释出对象
: (或服务对象)?(五)资料释出和再利用的目的,有无限制?是由释出者或电信公司针
: 对个案负责判断吗?还是行政部门(例如NCC)有无控管机制?法律控管的依据是什么?
: (六)NCC所谓的个资保护无虞,究竟是指什么?由谁负责保护?如果有个资保护不足的
: 问题或其他权益保护争议发生时,人民如何得知并寻求救济?”
: 刘静怡并质疑:“(七)个人如何获知这类资料的释出与利用再利用情形,以便行使监督
: 和自保的民主国家人民基本权利?(八)现在有人拿出‘中华电信大数据分析服务方案’
: 来讲,这是指大家应该去找中华电信当问责对象吗?那中华电信是否可以清楚回答上述基
: 本争点?还是要请老柯前助理我们的老朋友魏惠珍以中华电信法律事务处副总的身份亲自
: 释疑?#有依据有事实不一定等于合法合宪喔#大家最近不是最爱讲违宪吗#这些基本问题
: 应该是由社运团体发问才对吧”。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reurl.cc/0vmQjk
: 6.备注:
: 憨川人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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