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对比英法日 法务部次长:藐视国会罪我罚则

楼主: tsengcc   2024-05-29 00:31:54
对比英法日 法务部次长:藐视国会罪 我罚则较轻
联合报/ 记者
张睿廷

侯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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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拟修法增订“藐视国会罪”,蓝绿立委皆关心法务部态度,昨接连在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员会提问。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质询,立院审查的国会改革法案与各国相比,何者较轻
?是否会对人民处刑事罚?法务部次长徐锡祥答询表示,台湾相比之下罚则较轻,“不会
处罚人民”。
罗智强昨质询时表示,官员在国会说谎,英国最高关两年、法国最高关两年,日本是三个
月以上十年以下,而台湾目前审查的国会改革法案规定为一年,哪个国家刑罚较轻?徐锡
祥回应,“当然台湾”。罗智强又问,这些国家的法律,无论是官员或人民皆一体适用,
目前台湾审查的法案是否有触及人民?徐锡祥表示,“目前是没有”。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质询,假设刑法藐视国会罪三读通过,该罪应属“非告诉乃论”,检察
官如果看到国会质询影片,认为官员触及藐视国会,如拒不作答、隐匿或虚伪陈述等,是
否会主动侦办?徐锡祥回应,既然是非告诉乃论罪,检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就要主动侦办
,但所谓的犯罪嫌疑,须集合许多证据,譬如条文中所述的“虚伪”,由于检察官非当事
人,不晓得官员所言是否真实、是否构成犯罪嫌疑,还得进一步调取相关资料;基于对国
会尊重,将让国会先决定,掌握证据,才可能移送地检署侦办。
钟佳滨再问,藐视国会罪谁是犯罪被害人?徐锡祥说,“应是国家”;相关事件应为“告
发”,即便是民众按铃,也会处理。
此外,针对朝野今决战国会改革法案,卅九名法律学者昨联合声明,呼吁立法院将相关法
案退回委员会讨论,若立法院执意三读,将呼吁行政院与总统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覆议权,
退回立法院重启审议。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东吴、中正、逢甲、东海、义守、中原、静宜及中研院研究员等
卅九位法律学者连署声明指出,国会改革法案因程序瑕疵与内容违宪备受争议,不但导致
国会内部激烈抗争,社会大众亦产生疑虑,全国各地公民运动即展现反对仓促通过的强烈
民意;作为法律学者,呼吁暂停二读程序,将其全部退回委员会充分审议,广咨相关领域
专家与社会意见,建立具有高度共识并合宪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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