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监察院是否应该由人民直选

楼主: enunion (智慧 勇气 希望)   2024-05-28 21:14:19
我国宪法五权分立
监察院负责弹劾、纠举、监察、审计
监察院的设立为孙中山创举独步全球
个人觉得设计的立意是良善的
将监督权从立法权分出
监督行政权以外 也避免国会滥权
实务上的监察院成立, 以下节自维基百科:
“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施行,依照最初中华民国宪法,监察院近似另一民选议会,与立法院不同的是,立法院是采用直接选举,而监察院则采用各省市参议会、临时参议会,蒙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的间接选举。监院除了纠弹以外,还要通过总统提名的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考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职权与美国参议院相似。”
也就是在中华民国还在大陆的期间
监察院是由各议会间接选举产生
但是中华民国到台湾后
监察院产生了大变革
第一个大变革是1992年5月
监察院改由总统提名 国民大会行使同意权
大家都知道在戒严时期
国民大会只是橡皮图章
这个变革等同让监察院变成总统酬庸单位
而第二个大变革更是离谱
2000年4月将国民大会的同意权转移给立法院
让原本五权分立的立法院监察院
明明宪法位阶相同
人事同意权却要屈就立法院
这根本是违宪
一直到了现在 也就造成监察院目前的局面
成了一个总统酬庸且受制立法院的单位
国会改革法案的推动
其根本原因
在于太多政府官员在国会上
态度傲慢 虚假陈述风行
特别预算审计失当却纠举不力
才会让蓝白急于推行国会改革
强化国会的监督权不是吗
这是在补足监察院失能的监督漏洞
现在国会改革法案通过
监察院出来抗议
说这是他们原有的功能 立法院不该扩权
你在一家公司上班
隔壁的同事是董事长的亲戚
每天无所事事 该做的不做
导致你很多事情没办法做好
今天你心一横
把他该做的事情拿来做
你也没多领薪水 只是想把事情做好
结果他反而出来抗议这是他的工作
你不觉得这同事很莫名其妙吗
或许应该说这公司的制度莫名其妙
竟然允许董事长酬庸自己的亲戚
大家说台湾是一个民主国家
那你我都是国家的主人
放在公司来看 我们每个人都是董事
在董事会上我们选举出董事长带领这家公司
现在已知有一个部门
董事长都会酬庸自己的人
整年也没做什么事
我们身为主人应该如何?
我提议监察院恢复民选
而且不是民国初年的间接民选
在台湾 我们应该民选监察委员
监察院长则由选上的监察委员互推
让监督的力量回归给人民
拒绝监察院成为酬庸单位
民进党如果说蓝白造成国会滥权
那请推动监察院民选
让监察院真的行使弹劾、纠举、监察、审计
让监督的权利还给人民
这才是还政于民 这才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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