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dick (Dick)》之铭言:
: ※ 引述《zetafera (ZETA)》之铭言:
: : 立院三读通过国会改革 监院秒发声明:违反权力分立、无法接受
: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原本的宪法架构下,监察院其实是民意机关,
: 只是原本的监察委员是由各省市议会选举出来,不是人民直选,
: 而目前则是由总统任命的行政机关,容易变成总统的另类幕僚机关,
: 所以监察院如果想要调查权,那很简单,就修宪把监察院变成民意机关,
: 如此一来监察院成了另一个另类的国会,也可以避免立法权的国会扩权,
: 刚好目前中华民国有22个县市,就每个县市选出一个监察委员,
: 22个监察委员组成的监察院应该就足以运作了,
: 然后蓝营的监委去调查绿营的案子,绿营的监委去调查蓝营的案子,
: 可以把所以的案子都摊在阳光底下,大家觉得好不好啊?
所以最早的时候,大法官会议认定中华民国的制度,是三个国会:
(释字第76号)
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
而这三个国会的成员,都是民选,
也因为都是民选,所以监察院才有资格拥有调查权。
但,后来国民大会被废了;
监察院则全是总统任命、蔡英文懒得演、就是都摆过气的立委,
专门负责把案子摆平,例如前法务部长邱太三关说案。
请问: 监察院有什么资格谈权力分立?
早就是鹰犬部门!
每个县市一个监委的做法,就上议院/参议院的idea,
但台湾没有贵族、维系联邦存在的历史因素,
这样硬是搞出一个上议院,只能说多此一举。
而且台湾所有的宪法、行政法教授,都讲一样的话:
把调查权切割出来给监察院,让立法院完全无力对抗行政权!!
(当然,这些教授是民进党是少数党的时候说的。现在想来只觉得恶!)
我刚看完施宇宸的说明,他讲得很平和,但我不认为是对的,
没错,我们是偏向总统制,
没错,我们要权力分立,
但,大家爱举的美国,国会听证制度、调查权就在那裹,怎么说?
权力分立是为了什么?
人家美国都没有权力分立问题,为何台湾就会有?
是台湾比较特殊所以有这个问题?
还是“不是民进党提的,就是有问题”?
是后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