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MSH205 (^^)
2024-05-28 13:28:22: 声明指出,国会质询或调查权制度的完备化,固然是我国国会改革应该推进的事项, 然
: 而各个民主国家的具体法制设计,均有重大差异无法直接移植,若迳以外国法制之表象作
: 为参考仓促立法,或未顾及宪政体制的权力平衡,甚至对于人民与官员基本权利的过度侵
: 害,将造成宪政体制的混乱。
感谢法律学者的建议,这边也证实了一件事情,国会质询与查询制度的重要性。
过去八年针对这个重要的制度,连署的法律学者有没有一起发起公开信。
呼吁立委进行法条的编修,宣导这件事情的重要性。
唤起大家对国会质询与查询制度的正确认知。
让我们在八年之后,可以有一个完美的法律可以选择。
很不幸,现在没有完美法律可以选择
这时候就让我们这些选民遇到一个难题,
到底是要选一个很烂的法通过,
还是去建置一个很完美但是不知道何时通过的法律。
这类法案,只能碰到朝小野大的情境比较容易审议。
生出一个完美法案的机率*朝小野大的机率=实践的机率
这真的很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