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法律学者连署声明 吁“国会五法”退回委员会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92040
联合报/ 记者侯俐安/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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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团体发起立院集结行动。记者黄义书/摄影
朝野明天决战国会改革法案,39名法律学者今天联合声明,呼吁立法院将“国会五法”退
回委员会讨论,若立法院执意三读,将呼吁行政院与总统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覆议权,退回
立法院重启审议。
立法院会5月17日、21日、24日,经过三天三夜表决大战,二读表决通过总统国情报告应
即问即答、增订国会调查权、人事同意权改记名投票、被质询人藐视国会最高罚20万元等
关键条文,其余15个条文明天续审并拼三读。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东吴、中正、逢甲、东海、义守、中原、静宜,以及中研院研究
员等39位法律学者今天联合声明,要求立法院应将国会五法退回至委员会充分讨论。
连署声明指出,“国会五法”因程序瑕疵与内容违宪备受争议,不但导致国会内部激烈抗
争,社会大众亦产生疑虑,全国各地公民运动即展现反对仓促通过的强烈民意。作为法律
学者,呼吁暂停二读程序,将其全部退回委员会充分审议,广咨相关领域专家与社会意见
,建立具有高度共识并合宪的制度。
声明指出,我国宪法并未明文规定国会调查权,宪法释字325、585、633、729号解释,分
别解释在权力分立原则之下的意义等,其中,585号解释认定,“立法院调查权乃立法院
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助性权力”。
但585号解释也指出,“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院调查权所得调查之对象或事项
,并非毫无限制。”并说明“其程序,如调查权之发动及行使调查权之组织、个案调查事
项之范围、各项调查方法所应遵守之程序与司法救济程序等,应以法律为适当之规范。”
声明指出,本次“国会五法”修订,不仅涉及立法院与行政院之权责关系,更涉及公务员
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权利之限制。585号解释文曾经申明,“如就各项调查方法所规定之程
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权利者,必须符合宪法上比例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及正当法律程序
之要求。”
声明强调,立法院强迫人民配合调查之手段与其相应的行政罚或刑罚,以及人民是否得拒
绝出席、拒绝陈述、拒绝提供资料等问题,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现自由、资讯隐私
权、财产权等宪法权利,其目的、范围、手段、程序保障与救济均须详加规定,就此而言
,目前法案显然不足。
声明指出,立法委员质询权,与为了辅助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之调查权,分属不同宪法
制度。质询权的目的在于,让个别立法委员获得资讯或意见,并据以形成后续表决或发言
的基础;国会调查权则系立法院为行使其宪法职权,探求立法或预算审议时所必要之事实
基础。
声明表示,两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并论并施以相同强度之处罚手段,均有待审慎讨
论。目前已二读通过的修正条文,除了是否符合宪法有诸多疑义,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处
,若继续仓促在二读程序中未经审议而全部表决,除了产生许多违宪疑义之外,未来在适
用上势必发生许多争议与问题。
声明指出,国会质询或调查权制度的完备化,固然是我国国会改革应该推进的事项, 然
而各个民主国家的具体法制设计,均有重大差异无法直接移植,若迳以外国法制之表象作
为参考仓促立法,或未顾及宪政体制的权力平衡,甚至对于人民与官员基本权利的过度侵
害,将造成宪政体制的混乱。
声明呼吁,在这个台湾民主发展的“宪法时刻”,呼吁立法院不要在本周仓促表决,将其
退回委员会,让相关法案能够在各界充分参与与讨论之后,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
立法院仍执意进行三读程序,我们也呼吁行政院与总统依据宪法之规定行使覆议权,退回
立法院重启审议。
6.备注:
其实 刚刚看隔壁版最新进度
目前已经达到 62位法律学者/专家连署
https://i.imgur.com/HhCiojh.jpg
现在是康乃尔法学博士 VS 大量法律界学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