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黄琮渊、杨舒婷、陈慰慈
3.完整新闻标题:
共享车上路10年 县市仍各自为政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OCcMs6X.jpg
▲共享运具在台发展进入第10年,改变许多人用车习惯,却也面临新困境,主因是各县市
对共享运具管理规范各吹各调。(叶书宏摄)
共享运具在台发展进入第10年,改变许多人的用车习惯,却也面临新困境,主因是各县市
对共享运具管理规范各吹各调,光以共享小客车是否能在公有停车场营运为例,即便是北
北桃生活圈,就有3种不同租用规则,不仅民众租用时常无所适从,也推高营运成本。
共享运具上路后,就算半夜要租车都不成问题,但现行各县市自治条例缺乏相互协调,歧
异愈来愈大,光是公有停车场能否提供租还,六都皆不同,如台北开放但限制营运车辆最
多6辆,新北则“原则禁止”在公有停车场租还,或仅开放部分场次予特定经核准的车号
营运。
各县市规范不同调,造成民众就算爱用共享汽车,租还常搞乌龙,甚至认为是业者刁难。
例如在台北租车,却无法在新北公有停车场还车,得自寻业者配合车位,或为符合营运车
辆上限规范,业者得把停进去车再开出来。
新北市交通局综合规画科长吴政谚说,采部分开放是因新北夜间停车需求非常高,开放停
车场都会考量使用率,未全场停满的公有停车场才开放,将逐年检讨开放场数,未来不排
除全面开放公有停车场供其停放。
高雄市公有停车场目前属半开放,主因是停车率都偏高,为避免影响一般民众停车,才限
制共享汽车投放数量,但未来可依接受度再做讨论。
另各县市对共享运具的态度不一,权利金收取规范也不同,投入营运的共享汽车都需先经
各地政府核备申请同意,若要跨出县市,就得重复核备车号与缴纳权利金,加上地方政府
有核备同意的时间差,效率明显不彰。
业者认为,台湾地狭人稠,各生活圈都有跨区移动需求,但现行缺乏整体规画,投放车辆
需重复申请、缴纳权利金,无形间提高共享服务推动成本,若能把共享运具当作净零碳排
手段,应规范一套收取权利金或作业的统一标准,协助共享运具发展。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527000459-260114?chdtv
6.备注:
不知道这是不是iRent跨区还车
就要多收一大笔钱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