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97256 (雪芙第一)》之铭言:
: 各位八卦反指标 觉得谁才是正义之师
民进党啊
以立法成果来说
林佳龙等21名立委在101年提案的修正条文
https://reurl.cc/bVm85E (立法院连结,条文在附件里)
无论是
25条 不得隐匿或虚伪陈述
45条 得要求法人、团体、个人提供资料
47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阅资料
56条之一 受邀出席者经主席同意可邀请律师
56条之二 出席者不得隐匿资料或虚伪陈述
75条之一 拒绝提供资料、出席或答询者,得罚锾
75条之二 虚伪陈述者,得处徒刑并科罚金
这次国会都通过了,
是民进党十几年来努力终于落实了国会监督政府的民主转型。
以民主意识来说
成功带动了高素质的群众上街头
针对修正条文中侵害人权的部分:
25条 不得隐匿或虚伪陈述
45条 得要求法人、团体、个人提供资料
47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阅资料
56条之一 受邀出席者经主席同意可邀请律师
56条之二 出席者不得隐匿资料或虚伪陈述
75条之一 拒绝提供资料、出席或答询者,得罚锾
75条之二 虚伪陈述者,得处徒刑并科罚金
用清晰的图卡与说明,
告知民众以上条文对人权与宪政的危害,
让人民向国会中的多数暴力在野立委发出正义的怒吼,
继而在国会与共产党里应外合通过恶法之际,
保护了台湾民主的最后一丝火苗,
是民主进步党,
既民主、又进步 伟大的民主宪政胜利。